【建议】龙岩:打通信息壁垒,共治船舶违法

加强“两法衔接”工作实践,严格按照《海事管理机构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类型及标准要求,对运输船舶涉嫌犯罪的案件,通过公函等方式通报并移送到相关部门。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龙岩市水路运输发展中心累计接收广东梅州海事局运输船舶违法违规信息通报件,协助核实船舶信息艘次,转发交通执法部门核实船舶信息艘次,反馈梅州海事局通报信息艘次。 接下来,龙岩市水路运输发展中心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落细专项行动要求,扩大专项行动的辐射带动效果,建立健全运输船舶跨区域跨部门综合监管长效机制。


通过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与交通执法、农业农村、水利、属地政府沟通联系,常态化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发挥各自专业领域优势,在防范商渔船碰撞、治理“三无”船舶、加强渡口渡船监管等重点难点领域协同发力,不断织牢水上执法监管网络。 畅通通报渠道,推动执法信息共享到位。 充分运用海事协同管理平台等渠道,加强船舶滞留、船舶协查等海事系统内部信息通报工作,推动运输船舶违法违规行为信息通报、处置、反馈电子化运行。


东南网月日讯(通讯员傅金泉黄春辉)龙岩市、县水路运输部门积极响应《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交海办函〔〕号)文件精神,准确把握运输船舶涉及管理部门多、流动性强、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等特点,建立机制保障执法协作工作落实,多措并举扎实有效推进水上交通安全信息共享共治专项行动。 强化组织领导,推动专项行动扎实开展。 紧跟上级部署要求,明确建立健全运输船舶违法违规信息跨区域跨部门通报机制的目标任务,明确专项行动的牵头部门和专职联络人,负责通报信息的收发、流转和处置工作,确保专项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深化合作机制,推动共建共治共享到位。